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说明我哪些?从2002年9月15日起,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必须打字或者印刷,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,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。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,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。6、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,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,参照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来填写。所谓的代理组织是指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。
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说明我哪些?我们上海工商注册服务中心整理了一份资料,供大家参考。 1、填写申请书式时,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式上的注释或填写说明,按要求认真填写。 2、根据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“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,应当打字或者印刷。”从2002年9月15日起,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必须打字或者印刷,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,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。 3、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相应的申请书式上输入相关内容,然后用70g的A4(210mm×297mm)纸张打印。如果一份申请书式是两页,请用正反面打印。 4、由于申请书式是固定格式,请不要随意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。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,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。 5、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所提交证件中的名称一致。申请人为企业的,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,但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、市、县名称的,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、市、县名称;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。 6、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中的“类别”及“商品服务项目”,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,参照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(尼斯分类)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来填写。 7、未委托代理组织的,不需填写代理项目。所谓的“代理组织”是指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。 8、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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